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记录 二维码
1.适用情形 一般排污单位。 2.风险表现 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记录。 3.风险内容 处每次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4.避险方法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式、内容和频次要求记录环境管理台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生产设施运行情况;发生异常情况的,应当记录原因和采取的措施。 (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管理信息;发生异常情况的,应当记录原因和采取的措施。 (三)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发生超标排放情况的,应当记录超标原因和采取的措施。 (四)其他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应当记录的信息。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