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法律风险识别与应对

厂内自建危废处理设施,是否需要办理危废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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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厂内部自行建设危险废物减量化处理设施,是否需要办理危废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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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不需要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才应当依法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如果企业只是自用,不对外经营,不需要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需要注意的是,危险废物处理设施会产生大量污染物,故建设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应当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同时也要主动向审批部门提出调整排污许可证内容的申请,将该设施记载于排污许可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