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施工单位,与业主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在业主方所在地项目开展施工建设,我们单位与业主方所在地不是一个省。【问题】我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该让业主方处理还是我们施工单位处理?【解答】你单位受业主方委托,在业主方的项目内进行施工建设,产生的危险废物主体应当由业主方进行处理,也即业主方为产废单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
环境影响后评价是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且稳定运行一定时期后,对其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的方法与制度。一、哪些企业需要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下列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问题】仅仅建设工业厂房(不涉及敏感区域)是否需要办理环评审批?【解答】不需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五条规定:“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仅建设厂房,不进行生产活动,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
【问题】我公司准备整体租赁环评手续齐全的建设项目,租赁后不改变项目规模、不改变项目生产工艺,请问是否可以沿用原企业的环评?【解答】可以。《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环评文件针对的是建设项目,而...
在《行政处罚法》中提到的“五日”申请听证的时间期限,通常情况下是包括起始日的。这意味着,如果行政机关在某一天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听证,那么从告知当天起算,包括告知当天在内的五日内,当事人都可以提出听证申请。《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因此,如果行政机关在1号告知当事人,那么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