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情况2024年1月,某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对太仓市某涂料有限公司自行监测频次不足、监测记录缺少等情况进行调查。调查期间,该公司提供了自行监测报告,经比对,执法人员发现2023年第二季度与第一季度检测报告中的检测数据相同;同时2023年第三季度的废气、噪声自行监测检测报告中存在标态干气流量偏小、公章细节模糊等异常,疑似存在自行监测检测报告造假的行为。执法人员针对上述问题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一、案件情况某区某汽车配件经营部(经营者为程某波)主要从事汽车配件批发零售业务。2023年6月9日,某市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后,到该经营部经营场所现场检查,发现其存在非法收集、贮存废旧铅酸蓄电池的经营活动。6月13日,生态环境局立案调查,并于同日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经营部立即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同时告知其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随后,某市生态环境局查封了危废库房内...
一、案件情况2024年4月,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某分局接到上级交办的张家口市某建材公司“隧道窑排口虚假标记”问题后,经现场核查发现,该企业2024年1月至4月期间通过“启炉”状态虚假标记,掩盖烟尘小时数据频繁超标事实,实际持续正常生产并超标排污,构成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依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监测〔2023〕5号)及《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一、基本案情2016年,某科技公司与案外人天津市某区某镇人民政府签订了《XXXXX工业园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合同》,合同约定由某科技公司运行和管理某镇工业园污水处理站,某科技公司负责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设计标准出水水质,出水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旱作物水质标准,后经提标改造,达到天津地标C的排放标准。合同期限为二年。某镇工业园污水处理站于2015年立项、设计并施工,2016年在完成工程量60...
有企业在收到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处罚决定后,被告知行政机关仍要没收其违法所得,那么问题来了,对于不予处罚的当事人,还会被没收违法所得吗?基于上述问题,目前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应当没收,违法所得的核心目的是消除非法利益,与“处罚”的惩戒性质不同,即使不予处罚,仍需通过没收纠正违法行为的经济后果。并且《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