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要固定证据,查清事实。企业相关负责人应当首先全面了解事实,及时保存相关证据,这些证据是我们日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其次,可以寻求行政机关的帮助。我们可以向公安机关对恶意投诉人进行报案,根据实际情形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罪等方式对其进行刑事制裁。如果恶意举报人是同行的恶意竞争行为,那我们可以固定相关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汇报,寻求监管部门的有力帮助。最后,河北马...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1.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2.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3.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4.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5.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企业在某些情况下即使不承担刑事责任,也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类型,他们之间存在一定的独立性。在实际情况中,即使企业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企业行为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还是会面临民事诉讼,被要求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这种公告被称为“诉前公告”。诉前公告是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定程序。需要注意的是,诉前公告并不等同于判决或者裁定,它仅是司法程序中的一个环节,说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未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或者经过磋商未达成一致,赔偿权利人又不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对此拟提起公益诉讼的程序。
行政机关:市地级政府及其指定的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等相关行政机关作为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主体。检察机关:以检察机关作为诉讼主体的案件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两类:一类是检察机关作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据《民法典》第1234条、第1235条等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另一类是检察机关作为公诉机关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据《民法典》第1234条、第1235条等要求承担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