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情形
一般排污单位。
2.风险表现
(1)超过许可排放浓度排放污染物;
(2)超过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
3.风险内容
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4.避险方法
(1)不超过许可排放浓度排放污染物;
(2)不超过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固定源排放标准
大气移动源排放标准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