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情形
一般排污单位。
2.风险表现
发现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或者污染物排放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异常情况不报告。
3.风险内容
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4.避险方法
发现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或者污染物排放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
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