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 二维码
1.适用情形 水污染事故发生后。 2.风险表现 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 3.风险内容 (1)责令改正; (2)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4.避险方法 (1)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有关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2)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可能严重污染水体的消防废水、废液直接排入水体。 (3)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隔离等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物进入水体,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4)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者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的渔业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其他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