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法律风险识别与应对

建设项目竣工三年后停用废弃了,期间一直未做竣工环保验收,现在查出来需要补办竣工验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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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们有一个项目,2018年12月竣工后投入使用,2023年停用废弃了,期间一直未做竣工环保验收,现在被查出来了,需要做竣工验收吗,会受到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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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结合你公司实际情况,该项目已经废弃,不需要再进行竣工验收,且违法行为已经超过两年处罚时效,也不会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