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程序是什么?申请人参加行政复议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二维码
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取意见办法》和《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证办法》,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首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2.审理程序:审理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为60日,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30日。 3.听取意见:在审理过程中,行政复议机构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这包括当面或者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听取申请人的意见,并将听取的意见记录在案,查明案件事实。 4.证据审查:在审理过程中,会对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进行审查,以确定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 5.听证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组织听证。听证会涉及通过陈述、申辩、举证、质证等形式,查明案件事实。 6.行政复议决定:根据审理的结果,行政复议机关将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这可能包括维持原行政行为、变更行政行为、撤销行政行为等。 7.调解原则: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强调了调解原则,即在审理过程中,可以采取调解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