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公司准备整体租赁环评手续齐全的建设项目,租赁后不改变项目规模、不改变项目生产工艺,请问是否可以沿用原企业的环评?
【解答】
可以。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环评文件针对的是建设项目,而不是建设单位,故你公司可以沿用原企业的环评。